
企业“两法”大型沙龙活动
劳动合同法—解读新规,有效合理降低企业用工风险;
所得税法--新政策,新优惠,降低企业税务成本
——2008福建省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系列培训之一
一、 主办单位:福建省经贸委、福建省财政厅
承办单位:新世纪经济管理教育中心、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
二、 参加培训对象:企业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财务总监、人力资源总监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(约200人)。
三、 培训内容:这两部关系到企业和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法律的颁布执行,在法律意识、经营理念、管理方法、绩效制度、薪资制度、用工模式等各个方面,给企业带来了具体、深刻而又客观、实际的影响和挑战。主要培训内容:
(一)《劳动合同法》究竟在哪些方面做出了新规定,明确了哪些具体事项,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究竟会带来怎样的新冲击,企业如何调整人力资源管理行为,如何有效降低用工风险,将是本次课程关注的重点。
(二)随着新的《企业所得税法》出台并实施,企业各种税务问题应如何处理?帐务如何调整?新政策下,企业又可以获得怎样的优惠?原有的优惠政策如何衔接?新税法下,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?原有的纳税筹划方法是否需要变化调整?企业财务部门如何正确应对等等都是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。
四、 师资:桂 桢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处长
沈家骏 福建省国税局企业所得税处主管副处长
赵春山 福建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副处长
王莉花 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律师
黄红华 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律师
五、 时间安排:
六、 培训日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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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劳动合同法、企业所得税法 》培训日程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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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日上午 |
9:00-9:15 |
《劳动合同法、企业所得税法 》培训开幕式 主持人:王迎春 领导致辞人:(待定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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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日上午 |
9:15-10:30 |
演讲: 《劳动合同法》究竟在哪些方面做出了新规定,明确了哪些具体事项,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究竟会带来怎样的新冲击。 演讲嘉宾:桂 桢处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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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日上午 |
10:30-10:45 |
休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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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日上午 |
10:45-12:00 |
演讲: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若干问题及企业应对措施,企业如何调整人力资源管理行为,如何有效降低用工风险。 演讲嘉宾:桂 桢处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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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日下午 |
2:30-4:00 |
座谈会:(可设置若干主题,每个主题发言不超过20分钟) 第一组企业代表与专家交流对话(第三会议室) 1、如何设计劳动合同条款规避企业用工风险 2、如何正确计算劳动关系存续至新法实施后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金 主持人:赵春山副处长 第二组企业代表与专家交流对话(第五会议室) 3、怎样制定合法有效的用工管理制度; 4、劳动合同遭遇员工拒签的后果及对策; 主持人:王莉花律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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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日下午 |
4:00-4:15 |
休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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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日下午 |
4:15-5:30 |
座谈会:(可设置若干主题,每个主题发言不超过20分钟) 第二组企业代表与专家交流对话(第三会议室) 1、如何设计劳动合同条款规避企业用工风险 2、如何正确计算劳动关系存续至新法实施后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金 主持人:赵春山副处长 第一组企业代表与专家交流对话(第五会议室) 3、怎样制定合法有效的用工管理制度; 4、劳动合同遭遇员工拒签的后果及对策; 主持人:王莉花律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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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日上午 |
9:00-10:30 |
演讲: 企业各种税务问题应如何处理?帐务如何调整?新政策下,企业又可以获得怎样的优惠?原有的优惠政策如何衔接? 演讲嘉宾:沈家骏处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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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日上午 |
10:30-10:45 |
休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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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日上午 |
10:45-12:00 |
演讲: 新税法下,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?原有的纳税筹划方法是否需要变化调整?企业所得税法贯彻实施中的若干问题及企业应对策略 演讲嘉宾:沈家骏处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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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日下午 |
2:30-4:00 |
座谈会:(可设置若干主题,每个主题发言不超过20分钟) 第一组企业代表与专家交流对话(第三会议室) 1、怎样合法避税; 2、(主题待定) 主持人:黄红华律师 第二组企业代表与专家交流对话(第五会议室) 3、所得税制度与其他税收制度衔接问题研究 4、涉外税法的壁垒与反壁垒的问题 主持人:沈家骏处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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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日下午 |
4:00-4:15 |
休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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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日下午 |
4:15-5:30 |
座谈会:(可设置若干主题,每个主题发言不超过20分钟) 第二组企业代表与专家交流对话(第三会议室) 1、怎样合法避税; 2、(主题待定) 主持人:黄红华律师 第一组企业代表与专家交流对话(第五会议室) 3、所得税制度与其他税收制度衔接问题研究 4、涉外税法的壁垒与反壁垒的问题 主持人:沈家骏处长 |
座谈会地点:福州西湖宾馆清和楼三、四楼会议室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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